当前位置:
首页 {{ information.groupName }}

{{ information.title }}

{{ blankReplace(information.source) + ' • ' + timeStrFormat(information.createTime) }}
{{ information.readNum }}


随着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2026年起实施,医美行业此前部分业务享受免税优惠将成为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增值税法在税收优惠一章中,明确了“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将前述“医疗机构”定义为“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的机构,包括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包括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


记者从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处了解到,今年之前增值税相关规定中,并没有将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排除在上述免税政策范围外。而从今年开始,只要是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将不再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告诉第一财经,在此前增值税制度下,国家对医疗机构提供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给予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并没有排除医美机构和医美服务。因此不少医美机构符合条件医疗服务实际享受了免税优惠政策,而这在实务中存在争议。而今年起实施的增值税实施条例解决这一争议,明确营利性医美机构不再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需要依法纳税。



△文章来源: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声明:本公众号原创稿件,版权归卓正能源公司所有。本公众号转载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留言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相关标签 {{ tag }}

相关阅读

{{ info.title }}

广告位置

热门点击

  • {{ index }}

    {{ item.title }}
    {{ blankReplace(item.source) + ' • ' + timeStrReplace(item.createTime) }}